十大精致建筑评选标准
一、评选对象。市域规划区范围内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。
二、周边环境。建筑高度、色彩、风格与周边环境相融合,建筑室外空间尺度宜人,构成良好的城市空间。基础设置齐备,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,生态环境良好,交通便利。场地的生态效益最大化,保护周边人文环境,塑造良好公共空间。
三、建筑外观。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气息,不搞浮夸和奇形怪状建筑。建筑外立面材质选用恰当、颜色大方明快,墙面无污损。外部构件及招牌、广告位布置美观有序。
四、功能布局。内部功能合理,采光、通风、消防、无障碍等方面采用创新技术,满足绿色建筑要求。
五、建筑质量。贯彻适用、经济、绿色、美观理念,工程质量优良。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工程项目优先考虑。
六、运营管理。设施、设备运行和维护制度健全措施到位,安保及服务配备齐全。
七、市民认知度与参与度。市民对建筑本身的认知程度较高,方便弱势群体了解和使用建筑的各项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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