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林涛:星月兼程初心不改 持公持正力重千钧

郭林涛,女,1983年11月出生,中共党员,现任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。

郭林涛坚持干干净净做人,认认真真办案,恪守法院干警清正廉洁的底线和本色,坚定认为只有自己立得正、站得稳,才能在审判席上仗义执言、主持公道,才能维护自己最为珍惜的法官声誉与尊严。正因为心中坦荡无私,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郭林涛敢于为双方当事人发声谋利,以果敢赤诚赢得群众认可。多次获评院嘉奖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,2018年被共青团威海市委授予“威海市优秀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,2019年被共青团威海市委授予威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、评为全市“七五”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个人,202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先进个人,2023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先进个人,所撰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获全国三等奖、省法院二等奖、优秀奖。

孜孜不倦,立足本职为民释惑

在立案窗口工作期间,郭林涛秉持干就干好的决心,坚持记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,保证第一时间以专业知识高效准确解决当事人查询咨询的疑难问题,为经济困难的维权者提供司法救助知识,在纠纷应否进入法院问题上为当事人指出正确的维权道路,致力擦亮窗口名片。郭林涛在立案窗口工作期间,所在窗口两次被评为青年文明岗,结合法律法规与办案经验撰写的《让有理没钱者也打得起官司》、《提醒!立案登记≠受理》等文章经《威海晚报》、《威海日报》专版报道。

郭林涛坚持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,夯实理论基础,拓宽知识结构,积极参与征文调研,提升业务素养,所撰论文多次在全国、全省范围内获奖。郭林涛积极参与社区宣讲,多次前往帮扶村为村民答疑解惑,通过电台栏目、讲座授课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,被评为“七五”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个人,被省法院评为党建先进个人、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先进个人。

持心以公,在审判一线解民忧

工作调整到审判一线后,郭林涛把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当作一件“实事”。无论是辅助法官办案,还是独立承办案件,都兢兢业业,辅助质效、审理质效名列前茅。在处理矛盾激化案件时,郭林涛一方面增强专业知识积累,一方面锤炼坚韧之心。日复一日的坚持与努力,汇成了家人与同事眼中的“工作狂”“铁娘子”,全院法官业绩考核高居首位的评分亦是点滴汗水的凝聚。

在一起离婚案件中,男方隋某早年从事渔业捕捞,患病后离职,女方孙某摆地摊补贴家用,育有一女,就读初中,家庭生活拮据,双方东拼西凑买了套房。一审考虑隋某失去劳动能力,将房产以竞价方式处分判归隋某。一审判决后,白天孙某摆摊、女儿上学,晚上母女等隋某入睡后,偷偷宿于地下室。二审中孙某在开庭前情绪激动,隋某也暗示稍有刺激就会有生命危险。认真研究案件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后,郭林涛了解到隋某毫无给付差价款的能力并打算变卖房屋,而孙某将案涉房屋视为安身立命之地,且可向父母兄弟借款后一次性向隋某付清差价。另外,隋某刻意夸大病情,多有表演成分。做好突发预案后,郭林涛在与双方庭审交锋时既不因担心隋某发病而偏袒,也不因孙某威胁言论而妥协,用专业知识与公正气场快速取得双方信任,最终改判房屋归孙某,由孙某向隋某付清差价。判后,隋某满意收钱,孙某因安身立命之家失而复得,在电话致谢时泣不成声,最终纠纷圆满了结。 

另一起抚养权纠纷,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案结事了的效果,郭林涛在多次调解受挫后,收起委屈,锲而不舍,潜心钻研案情,多措并举,以调解方式了结“你死我活”的抚养权之争,本打算“以赴死之心夺回儿子”的当事人在收到调解书当日,一句“在法院工作也真不容易”是认可,亦是褒奖。

急人所急,以星火之举扶民困

疫情期间,郭林涛第一时间报名社区防疫,以平凡之举助力疫情防控。面对疫情阻隔,变通庭审方式,加大调解力度,在线答疑解惑。外地人曹某与某公司购房纠纷中,曹某签订购房合同、支付了部分首付款后,因刑事犯罪被判入狱,尾款未能交付,某公司诉至法院。二审中双方虽同意调解,但曹某因刚服刑回家,经济拮据,参加庭审的往返费用对他是一笔巨大开销,且受疫情影响也无法亲自来签调解协议。郭林涛利用法院智慧庭审平台,变通调解模式,双方在线签订调解协议书。网络调解受场域限制,法官后续需对首付款返还、网签合同解除等问题持续协调、跟进,操心的事比现场调解多,但双方纠纷彻底了结,也真正解决了曹某燃眉之急,付出亦值得。